巴林右旗党委政府信访局
一、单位电话:0476——6216380
二、单位工作职责
巴林右旗信访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领导批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处理和落实。
(三)综合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旗委、旗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服务。
(四)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各苏木镇和旗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重要信访案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负责信访案件的交办、催办、审查结案工作。
(六)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为上访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七)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开展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宣传工作。
(八)承办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合接访中心职责
一、负责全旗来访群众接待和信访事项交办工作;
二、负责全旗来信办理工作;
三、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管理维护使用。
巴林右旗信访局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协助信访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掌握和反映全旗信访工作情况,对全旗信访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管理、机要、后勤财务工作。
(二)督查室
处理人民群众给旗委、旗政府的来信和上级组织转来的群众来信,对群众来信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反映信访信息,对重要信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向来信人函告处理结果;负责信件的收发、登记和统计等工作。
负责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和旗领导批办、旗信访局自办信访案件的交办、催办、审查结案工作;对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审核交办信访案件的结案报告,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查办结果,承担部分信访案件结案后的回访等工作。
(三)来访接待室
负责接待到旗委、旗政府机关来访的群众,协调处置突发性事件;接待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来访问题;综合分析研究来访情况,及时反映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宣传党的方针、政府和法律、法规,做好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