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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林右旗民政局

  • 联系人:办公室
  • 电 话:0476-622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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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巴林右旗民政局 


一、办公室电话:6222373

二、巴林右旗民政局各股(室、站、所)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局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

3、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法规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其他股室站所草拟文件、材料的审核;

4、负责会议筹备、会议记录。负责起草、修改、整理、审核有关材料、文件;

5、负责对外宣传、日志填写、后勤保障、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来人接待、车辆管理与调配等工作;

6、管理机关印鉴和介绍信并坚持原则正确使用;

7、负责民政局年度责任目标监控;

8、负责局机关保密工作,杜绝涉密文件上网;

9、负责局机关综合档案管理;

10、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络;

11、负责编制特殊时期(大灾、汛期等)或节假日的值班值宿日程安排及督查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主持本股室的全面工作;

2、研究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及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

3、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

4、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和基建;

5、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6、负责机关年度财务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落实;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乡低保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全旗城乡生活保障工作;

2、负责全旗的城乡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3、负责全旗城乡低保的分类、按标施保工作;

4、负责城乡低保的资金发放、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城乡低保的调查核实、违规违纪情况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工作;

6、负责城乡低保工作方面的来访、来信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7、负责全旗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工作

8、负责贫困大学生救助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优抚安置股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优抚安置股全面工作;

2、负责全旗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3、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

4、负责全旗优抚对象的优待和抚恤;

5、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和使用;

6、做好全旗优抚对象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7、做好全旗的优抚对象的档案管理和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双拥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组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2、负责制定全旗双拥工作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年度双拥工作要点;定期检查基层双拥工作;适当组织召开各种例会。

3、负责向赤峰市推荐双拥模范旗单位和个人。

4、指导开展创建双拥模范旗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

5、负责烈士陵园的管理;

六、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该股室全面工作;

2、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核、审批、验证、年审等管理工作;

3、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登记、年检和管理工作;

4、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管理;

5、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6、孤儿抚育工作;

7、负责三民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救灾救济股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该股室全面工作;

2、负责全旗的救灾救济工作;

3、负责全旗灾害核查及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全旗救灾资金发放、救灾物资管理工作;

5、负责接收捐赠资金、物资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区划地名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办理行政区划变更具体事项,办理嘎查村、社区设立、撤并的具体事项;

2、调研行政区划管理基本情况,编印发行行政区划简册,绘制、出版发行行政区划图,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3、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地名标志牌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行政区划资料档案,编印发行行政区划简册,绘制出版地图;

5、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限;

6、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该股室全面工作;

2、负责全旗嘎查村政权建设工作;

3、负责社区建设工作;

4、负责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婚姻登记所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该股室全面工作;

2、负责婚姻登记工作;

3、负责宣传《婚姻法》等党和国家婚姻政策及法规;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福利彩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福彩发行销售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福彩发行销售站点的日常管理;

3、负责福彩发行销售站点的勘测、布局设计;

4、负责查处打击私彩、黑彩工作;

5、负责福彩发行销售的统计上报工作;

6、完成市旗两级福彩发行销售的其他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救助站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救助管理站的全面工作;

2、负责全旗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

3、负责外地流入我旗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殡葬管理所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殡葬管理所和殡仪馆的全面工作;

2、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以及上级的指示和政府的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旗的殡葬改革和殡仪服务工作;   

3、负责本所(馆)行政事务工作,召开有关会议,组织制定本所(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执行和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规范化管理、基本建设以及班子自身和职工队伍建设的方案和长远目标规划;

5、负责殡葬管理所及殡仪馆的财务管理工作;

6、做好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的法律和有关规定,规范丧葬行为,确保全旗火化率100%;

8、搞好殡葬行政执法,依法及时查处在丧葬活动中违反有关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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