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本情况
现将巴林右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职能职责
巴林右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定全旗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三)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旗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四)负责全旗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综合性政策,拟订全旗农牧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六)统筹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组织指导全旗劳务输出工作。做好全旗劳动力资源现状调查,拟定劳动力转移的有关政策、落实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推动全旗劳务输出工作。
(八)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7个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安全保密、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局财务、资产及机关后勤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政务公开等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二) 规划财务审计股
编制全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拟订全旗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监督办法;监督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编制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预决算;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主要工作信息与情况通报;负责对各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建立基金(资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查处基金管理的违纪案件;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三) 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研究提出全旗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推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培训工作。拟订全旗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核。
(四) 社会保险股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机关和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拟订实施办法,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提前退休的初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核认定及管理;拟定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和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和伤残劳动能力、护理等级等相关鉴定工作;负责对医疗、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工伤保险政策并拟订实施办法,完善我旗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落实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查核定工作;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政策;负责有关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负责对农村牧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五)劳动调解仲裁股
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协调处理旗内重大劳动争议案件。
(六)劳动保障监察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劳动监督,依法查处和督办有关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旗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承担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规范性意见,提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七)劳动关系股
开展全旗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企业劳动关系处理、企业经济性裁员,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职工福利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和监督企业工资协商制度的执行。拟订全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旗劳动人事仲裁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服务性项目的综合协调;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局领导对重大群体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业务工作。
巴林右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476-6223636